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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的好处

     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法概念,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
     现在注册公司都是认缴制了,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可以说本来就有认缴制而没有实缴制,把认缴补足了就是实缴。比方说您认缴了200万,但是只缴了50万。这50万就是实缴。
     所谓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公司在注册登记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缴纳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工商部门不再要求注册企业出具银行验资报告,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模式。
     而实缴制是指企业在登记注册时注册资本填写多少,就必须向银行汇入相同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占用企业创业前期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进程。
     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能为企业操作带来诸多实际便利。认缴制给予了初创业的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较少了企业经济压力,鼓舞了创业热情和信心。
     当然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认缴制并没有免除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义务,股东(发起人)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因此,请投资者自觉履行出资责任,约定合理的出资期限,并践诺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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